广安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7:59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户籍发生跨省级、市(州)级、县(区)迁移、已参加养老保险未到龄的人员。

2、办理材料
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参保人持相关资料→迁入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转移申请表》(系统生成)→上报资料,县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审核合格→向户籍转出地同级社保机构寄送《接收函》和户籍迁移证明复印件→户籍转出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打印《审批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入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移金额到账后,录入信息,建立个账,告知参保人。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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