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已参保缴费的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含灵活就业)参保的
4)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5)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6)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需转入户籍所在地的。
2、办理材料
1)单位开据同意转移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申请填表→收集上报→初审上报→复核接收→转出填表→转出注销→确认告知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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