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3:37 CST 2021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所患疾病,因本地无法治疗,需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的本地参保人员。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患儿需携带户口本);
2)医保卡;
3) 身份确认证明;
4)转外审批单;
5)专家会诊材料;
6)住院票据;
7)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
8)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9)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0)吉林银行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到市医保局待遇审核处窗口核报相关待遇。

3、办理流程
1)如所患疾病,因本地无法治疗,需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的,需在省级三甲医院(或省级专科医院)开具转院审批单和专家会诊记录, 带医保卡及身份证原件,到医保局办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转外就医待遇。审核通过后期限为2 个月,如延长还需补办审批手续。
  2)具备开转院审批单资格医院: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吉大口腔、省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省肿瘤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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