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含15年),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正常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
1)男职工(干部)年满60周岁退休;
2)女职工年满50周岁退休,女职工退休前在干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的按55周岁退休;
3)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按50周岁退休。
4)农村合同制及灵活就业女职工55周岁退休。
2、办理材料
到达退休年龄当月15日之前申报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档案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5)填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
6)银行账号复印件(社保指定银行工行、建行、邮政、兴业银行卡)
3、办理流程
1)单位公示并申报
2)市劳动社保退休管理科审核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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