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2、办理材料
1)《福建省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原件1份)
2)参保手册(原件1份)
3)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本人档案(原件)
5)“确认表”(有办理过“两确认”的人员提供,有“确认表”的可不提供本人档案)(原件1份)
6)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必须提供档案原件
7)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原件1份)
3、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预约借档: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咨询台领取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灵活就业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档案室预约借档(在职职工由所在企业提供个人档案)。
2)退休登记、缴费数据复核:申请人到复核科办理退休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据复核。
3)减员、结息、待遇计算:企业经办到关系科办理减员、结息,到退管科办理待遇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到退管科办理减员、结息、待遇计算。
4)退休审核,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5)材料上报:社保中心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将退休审批材料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受理初审: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社保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处长审核;
7)审核:处长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分管局长审批;
8)审批:分管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准予批准的,材料转回社保中心;
9)材料转回:审批通过后由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回社保中心;
10)办结:申请人按照“承诺单”上所提供时间到退管科领取牡丹卡、退休证。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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