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
4)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审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
6)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办理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3、办理流程:
1)企业或代理机构应提前审核职工档案,根据档案年龄申报办理退休。
2)到退管科预约登记办理时间并领取相关材料。
3)携带办理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退管科办理核定档案手续。
4)携带核定后的《申请退休人员信息登记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及复印件到征缴科打印《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
5)携带《申请退休人员信息登记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社区管理准入证明,到退管科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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