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长期异地居住超过180天的居民
2)退休人员
3)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
4)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注:回户籍所爱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不收180天限制)
2、办理流程
有单位或参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常驻(住)异地就医表》,携带从是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资料,想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1)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居民身份参保人员:
a.户籍在一碟提供参保人本人异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不在异地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或异地养老院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
提供单位拟派驻异地工作超过(含)180天的证明
使用时限:
a.中途停保或跳槽换单位的:从旧单位不再为你参保次月停止享受
b.从单位参保转到在村居参保(或相反):自转换的次月停止享受
c.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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