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凡参保人员达到我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2、办理流程
1)养老保险缴费至本人退休当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我省规定的退休条件,到参保地社保局打印最终个人账户对账单。
2)携带退休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缴费清单,并将历年缴费清单按年度依次整齐地粘贴在养老保险手册上(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粘贴当年缴费清单的复印件),个人账户最终对账单粘贴在养老保险手册缴费清单的最后一页;
3)退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张(将联系电话写在每张身份证复印件中间);
4)一次性安置公证书(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参保地人社部门开具调档函,将调取的本人档案交至人社部门。
5)申请退休本人,按照人社部门的《温馨提示》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社部门确认签字。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凭退休审批表等资料到区县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一般两个月后,社保部门会电话通知退休本人领取《退休证》及养老金存折(非本人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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