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0:19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厦门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厦门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厦门参保的;
4)参加厦门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加厦门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2、办理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厦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厦门须在厦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厦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3、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银行卡;
3)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发票;
5)汇总清单;
6)出院小结或病历。

特殊报销除以上正常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差急诊:提供单位盖章的出差证明。
2)慢性病维持:慢性病用药情况的病历或出院小结(厦门)及外地证明。
3)新生儿:出生证明(出生三个月内参保)。
4)异地探亲:探亲证明(居委会、单位或其他机构盖章)。
5)因私外出:来回实名机票火车票等相关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6)学生假期异地就医:学校开具的证明并盖章。
7)交通事故:公安或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情况说明(意外事故要写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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