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退休。
2、办理流程
个人账户科根据局养老保险科下发的《退休审批花名册》修改批准退休人员的参保信息,并核实单位和个人缴费等基本情况(有欠费的通知单位或个人补齐欠费,灵活就业人员在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无力缴费的需本人提出不补缴费用的书面申请),于每月22日之前将退休人员(有欠费的除外)的个人账户信息向养老科、退管科提供,同时做转退休处理。养老退休人员退管部门每月23日以后计算退休待遇经养老科审批后纳入社会化发放。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停止发放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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