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5:17 CST 2021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办理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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