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2)无任何欠费记录
2、办理材料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3)经办人本人伊犁市社保编号
4)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3、办理流程
1)科长(副科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签字并盖章。
2)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并承诺办结时间。
3)经办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财务科做好跨省转移收入登记。
5)经办人员在系统内为转入人员办理关系接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录入系统。
6)科长(副科长)在系统中复核转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和个账记录与纸质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45个工作日办结)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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