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3:05 CST 2021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通过信函邮寄收到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后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转出)》,将《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转出)》,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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