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如有在厦参保未清理的缴费账目,需带上原始缴费材料或凭证前来清理缴费账目后方可申请转出;
2)委托个人代办且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须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来办理委托手续;
3)委托个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到转出申请人当时办理委托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业务;
2、办理材料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转出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2006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04年7月之前参保的)
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保基金转移单(转移单必须包括转移金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月数、历年缴费基数)
5)有个人储蓄性保险的或曾有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与在厦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需提供转出申请人本人指定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
6)在厦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即首次在厦参保年龄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的)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7)委托个人代办的须由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身份证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8)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代办承诺书》、转出申请人签写的《单位代办委托书》(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指定厦门地区的银联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出申请人自带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接收异地社保的联系函
3)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出业务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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