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或各别合符相关规定的原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2)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
3)跨市转移人员,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流程
1)受理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内容:a.调动人员《参保缴费凭证》b.《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c.《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d.个人帐户手册
审批结果: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审核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窗口负责人
3)审批
4)办结
承办主体: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窗口工作人员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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