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09:59.0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养老保险:因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在省本级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在其他社保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医疗保险:邢台市参保人员。

2、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卡片;
3)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4)职工调动通知单(调令或调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转出需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联系函,转入需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转移信息表等。
6)社保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医疗保险:
河北省内: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河北省外:参保凭证。

3、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申报
2)经办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参保人员按规定提供材料,社保机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
3)即时受理
4)经办人员办理业务,维护视同缴费月数、审核账户前实际缴费信息,转入、转出养老保险关系,打印相关表单并签字
5)科长审核
6)编号、盖章
7)将有关资料整理存档、基金支付科拨付

医疗保险:
1)由单位到社保局征缴科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一个月之后
河北省内接续:由单位或个人持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河北省外:由单位或个人持参保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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