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1:24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2)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4)异地转诊人员,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说可以诊断,但是治疗的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只要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规定,有直接结算意愿,都可以实现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办理流程
1)备案登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交《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交《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及本人社会保障卡,经我市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审核后,凡属异地就医联网定点机构的,将立即予以确认登记。
2)持卡立户
a.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b.就医地经办机构将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异地就医患者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3)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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