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30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其中,前三类人员统称为“异地居住人员”。

2、办理流程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2)社会保障卡出省检查
3)就医地已开通的跨省就医定点医院就医。
4)就医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3、办理材料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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