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1:30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范围有4类,分别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驻外工作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按照国家安排,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2、办理流程
跨省异地就医实行备案制度,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也可以登录网站办理备案。
1)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所需信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异地居住或工作证明),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符合转诊规定参保人员,凭《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书》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3)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术后、透析住院治疗患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住院病历,直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转诊转院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4)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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