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省内、外转移:
a.参保人员返回户籍地;
b.对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不能往非户籍地转移。
2、办理材料
需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表4-2)》一式3份,转出单位盖章(注:停保不用盖章),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不是本人来办理,需携带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办理流程
1)携带所须资料。
2)开具养老保险转移缴费凭证。
3)申请人将缴费凭证交至对方社保局,并由对方社保局开具联系函。
4)接受联系函,打印转移信息表,转移申请人养老基金。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市内转移的即时办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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