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在州社保局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办理流程
1)受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申请进行受理。
2)审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对申报的退休人员档案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3)审批。经审核无异议的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归档。对《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整理归档,按时上交局档案室。
3、办理材料
1)《昌吉州城镇企业职工退前资格审查表》原件;
2)《职工人事档案》原件;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记载》;
4)《企事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审批表》原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提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因病提前退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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