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2、办理材料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旗区间转移
1)转入或转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3、办理流程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
2)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
3)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
4)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
5)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
6)录入转移信息
7)办结通知
旗区间转移
1)向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
2)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
3)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信息
4)转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
5)转入地社保局录入转移信息
6)办结通知
4、办理时限:材料齐全,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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