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关于代办退休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9:33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除工人以外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退休:
a.工作年限(不含未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满30年。
b.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不含未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满20年的。

3)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a.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l0年的。
b.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本项规定也适应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2、办理材料
1)退休审批表(一份);
2)退休审批汇总表(一式三份);
3)职工本人档案;
4)企业纪检、工会、劳资对拟退休人员的公示证明(一份);
5)退休证(一本);
6)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7)其他相关材料。

3、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提前1个月向本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申请;
2)审核:经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取个人账户、审核缴费情况及核定养老金;
3)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持相关材料,根据隶属关系到州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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