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2、办理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单位职工提供);
3)委托他人办理的,如本人户籍地址与身份证上不符的,请在委托书上注明正确的户籍地址;
3、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转入地社保局同意转入联系函(转单位的需提供转入单位的聘用合同)。
2)社保局进行及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及时打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个人帐户情况明细表》一式两份。
3)将上述两表给转出人员单位社保专管员或个人(属省内转移的,只给转出人员单位社保专管员或个人)。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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