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状态正常(医疗保险转移)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社保转出地)
6)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
7)转移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
1)申办人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2)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落实基金转移情况。
医疗保险:
1)申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原保地社保机构;
3)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及基金后录入。
4、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