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徐州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5)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包括农民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医疗关系的转移接续。
2、办理材料
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徐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相关须知:
1)转入单位系企业的,提供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为参保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正常缴费。
2)用人单位提供由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合)凭证》(医疗保险)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用人单位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张,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0周岁以上需携带徐州市户口薄。
4)原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由机关事业保险处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关系转移表》。
5)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办理完毕后告知用人单位。
3、办理流程
1)转入徐州市市区(不含铜山区)的参保人员提供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A4纸);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网上下载地址:http://jsxz.hrss.gov.cn)。
4、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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