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当年参保已缴费单位及个人。
2、办理流程
1)需转院患者持市中心医院转院证明,到医保局经分管领导审批,办理转院手续(各类恶性肿瘤、再障白血病、脑溢血脑梗手术、各类心脏手术、高血压3级等急重病人可直接在指定窗口办理);
2)异地居住患者住院3日内致电市医保局电话申报确认;
3)转院转诊出院后20日内、异地居住人员出院后30日内,将住院报销相关资料送指定窗口审核;
4)窗口工作人员对患者报送的住院报销资料当面清点,并开具回执单,患者或患者家属在住院回执单上签字。资料不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当面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补办;
5)对患者报销药费实行网银支付。
3、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经办机构转院转诊证明、《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表》、原始发票、费用清单、住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医保IC卡(或居民医保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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