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为滦州市公安局招聘41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2-04-09 08:05:19来源:人事招考官网作者:招考招聘小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滦州市政府同意,滦州市公安局委托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41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7年4月11日至2004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4、报名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身高在168cm以上,体重范围在标准体重的90%-130%之间[标准体重:(身高cm-80cm)×70%;单位为公斤];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无纹身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6、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主动辞职的;因个人原因从滦州市公安局自动辞职不足半年的人员;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说明

  协助民警开展应急处突、反恐防暴、巡逻查控、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工作等。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22年4月11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报名截止到2022年4月14日17点30分。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从学信网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时间需6个月时长;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本人及直系亲属证审材料;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中打印出征信报告;《报名表》两份(可在下方下载),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每人收取100元报名费。

  相关考试考务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注:为严格疫情防控,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24小时内“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打印到一张A4纸上,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其他基础知识;

  (二)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人员的1.5倍,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线确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退役士兵优先,条件再相同的,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体检由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类学历。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曾在武警部队特战、解放军特侦服役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公安保卫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未达到录用人数,不足部分另行制定招聘方案。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享受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伙食补贴、绩效奖,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附件: 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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