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6:14来源:网友观点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2、办理材料
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曾经转入呼市的需带转入资料)在我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时先确认缴费起止年月,应缴纳至上年度末,有欠费时须由本人办理补费,而后去异地社保机构开具联系函,异地社保机构邮寄至我处后,最后由我处打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寄出,转移基金。

3、办理流程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填写《申请表》、开具联系函;
3)转出:收到联系函,生成《信息表》,转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办理时限:材料齐全,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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