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
2、办理材料
1)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移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转移人员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经审核同意后,转移人员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接下来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联系完成;
3)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后通知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
4、办理时限:即时履行手续,办结进度据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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